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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

来源: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 时间:2014-06-05 17:11

 

一、河北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简介

河北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原名河北省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指导中心,成立于1998年,2008年更名为此名),是河北省残联直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担负着全省520 万残疾人辅助器具的供应、服务、指导和假肢、矫形器装配及网络服务工作。编制15名,下设办公室、假肢矫形器装配部、辅助器具服务部。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心已成为全省广大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指导和假肢、矫形器装配为一体的服务单位。

在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的指导和省残联党组理事会的领导下,中心艰苦奋斗,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取得的成绩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表彰和广大残疾人的赞许。现已为全省残疾人配发辅助器具50余万件(其中免费为贫困残疾人配发45万余件),装配假肢1.5万余例(其中免费为贫困残疾人装配1.3万余例),装配矫形器5000余例。2009年至2010年开展了“帮4000人站起来”假肢装配活动,20119月在全省开展了“河北省残疾人辅助器具流动服务车下百县走千乡进万户”辅具服务活动,实施了“为8万名特殊困难肢残人提供辅助器具补贴辅具服务项目,中央电视台、河北电视台、河北日报、燕赵都市报等多家媒体报道了中心的先进事迹和工作情况。2013年中心被中残联评为全国实施长江新里程计划项目先进单位。

二、中心开展的业务工作

中心地址位于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737号,邮编050061,开展的主要业务如下:

(一)假肢矫形器装配项目:

中心假肢矫形器服务部负责该业务工作,负责人:夏飞奇,联系电话:0311-89693624,工作时间内皆可办理业务工作。

假肢矫形器项目服务的内容:

1、假肢:普及型大、小腿假肢,儿童大小腿假肢、普及型髋离断假肢、膝离断假肢,前臂装饰手,上臂装饰手。

2、矫形器:儿童踝足矫形器(AFO)、儿童膝踝足矫形器(KAFO)、成人踝足矫形器(AFO)、成人膝踝足矫形器(KAFO

假肢、矫形器装配办事指南

1、服务事项名称:普及型假肢、矫形器装配、维修、宣传咨询服务。

2、办理条件:(1)名额指标限制。

             2)贫困肢残人。

             3)肢体条件符合装配要求。

提交材料:   1)个人身份证、残疾证。

              2)加盖居(村)委会公章的《假肢矫形器装配服务工作统一用表之申请审批表》

              3)贫困证明。

办理流程:县残联领取申请表→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交居(村)委会盖→交县残联→县残联加盖公章报市残联→等待通知筛查→指定机构进行装配→回访

办理机构、办理地址、办理电话、办理时间、办理依据

区域

办理机构

办理地址

办理电话

办理时间

办理依据

石家庄

           

石家庄市兴凯路219

0311-87852201

 

 

秦皇岛

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205

0335-3666682

 

保定

保定市东风西路279

0312-5907809

 

唐山

唐山市路北区龙泽南路51

0315-2625465

 

沧州

沧州市新华路82

0317-3557166

 

衡水

衡水市招贤路269

0318-2663558

 

邢台

邢台市泉南东大街259

0319-5910155

 

定州

定州市中山中路1

0312-2312740

 

辛集

辛集市市府街1

0311-83283166

 

廊坊

市辅具中心

廊坊市新华路86

15803366868

 

承德

市残联康复中心

承德市半壁山路18

0314-2156853

 

邯郸

市辅

助器

具中心

邯郸市东环北路81

0310-8022267

 

张家口

张家口市高新区朝阳西大街

0313-7157050

 

省中心

省辅具中心

石家庄市新华西路737

0311-89693624

 

(二)辅助器具适配项目

中心辅助器具服务部负责该业务工作,负责人:李明,联系电话:0311-89693625,工作时间内皆可办理业务工作。

1. 低视力残疾人助视器适配项目

1)救助对象办理条件

--持证的低视力残疾人

--家庭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或生活相对困难的残疾人,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

2)办理流程

下达任务 省残联制定项目实施办法,向各市分解、下达项目任务。

初筛 各市残联指导市级辅助器具服务机构按照下达的任务指标,依据本办法组织筛查,并提出救助对象建议名单。

评估 各市残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定点服务机构,并报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备案。各市级辅助器具服务机构会同定点服务机构成立辅助器具评估适配小组,按照建议名单对救助对象进行科学评估,了解患者的病史,进行眼科常规检查,包括远近视力、视野、色觉等专科检查,然后作出诊断,确认其为配置助视器的对象,参照《低视力残疾人助视器配置建议目录》提出助视器适配建议,并填写《彩票公益金项目低视力残疾人助视器评估适配表》。

申请 经评估小组评估后,需要适配助视器的,由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填写《彩票公益金项目辅助器具申请审批表》,逐级上报至市残联审核批准。

公示 各市残联遵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审核批准的救助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项目救助对象,并报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审核备案。

适配 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汇总残疾人需求,统一采购后,将辅助器具发放至各市级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各市级辅助器具服务机构检查验收后,及时为救助对象适配辅助器具,并指导使用。

回访 项目救助对象适配助视器后6个月内,各市级辅助器具服务机构要会同定点服务机构组织不少于一次的跟踪回访,回访可以采用入户、电话或信函等方式进行,了解辅助器具使用状况和产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逐级反馈,并将有关情况记入档案。

抽查  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根据项目上报汇总信息,对适配助视器后的救助对象进行随机抽查。

注明:我省2014年该项目任务数为7000名低视力残疾人适配助视器。

2.就学就业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项目。

1)救助对象办理条件

--达到就学条件,正在就学的残疾人。

--达到就业条件,正在就业的残疾人。

--家庭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或生活相对贫困的残疾人,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

--根据残疾人需求,综合考虑彩票公益金辅助器具项目各子项目,为残疾人选择相应的救助项目;原则上同一年度内不对同一对象进行重复救助。

2)办理流程

下达任务 省残联制定项目实施办法,向各市分解、下达项目任务。

初筛 各市残联指导市级辅助器具服务机构按照下达的任务指标,依据本办法组织筛查,并提出救助对象建议名单。

评估 各市残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定点服务机构,并报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备案。各市级辅助器具服务机构会同定点服务机构成立辅助器具评估适配小组,按照建议名单对救助对象进行科学评估,填写《彩票公益金项目就学就业残疾人辅助器具评估适配表》,并参照《就学就业残疾人辅助器具配置建议目录》提出辅助器具适配建议。

申请 经评估小组评估后,需要适配辅助器具的,由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填写《彩票公益金项目辅助器具申请审批表》,逐级上报至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审核批准。

(五)公示 各市残联遵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审核批准的救助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项目救助对象,并报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审核备案。

适配 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汇总残疾人需求,统一采购后,将辅助器具发放至各市级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各市级辅助器具服务机构检查验收后,及时为救助对象适配辅助器具,并指导使用。

回访 项目救助对象适配辅助器具后6个月内,各市级辅助器具服务机构要会同定点服务机构组织不少于一次的跟踪回访,回访可以采用入户、电话或信函等方式进行,了解辅助器具使用状况和产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逐级反馈,并将有关情况记入档案。

抽查  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根据项目上报汇总信息,对适配辅助器具后的救助对象进行随机抽查。

其他  为确保项目达到帮助就学、就业的效果,各市残联要对救助对象就学、就业的相关证明(由学校、用人单位或是所在居委会开具)进行严格审核,跟进有关情况,建档备查。

注明:我省2014年该项目任务数为200名就学就业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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