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南区出台重度残疾人就业补贴实施方案
来源: 时间:2014-01-15 09:24
丰政办函〔2013〕85 号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唐山市丰南区重度残疾人就业补贴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胥各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
《唐山市丰南区重度残疾人就业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3年11月18日
唐山市丰南区重度残疾人就业补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重度残疾人生活质量,保障重度残疾人就业权益,落实2013年区委、区政府为群众办好的实事工程,经研究,决定对重度残疾人发放就业补贴,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保障残疾人基本就业需求。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三)坚持属地管理、动态管理。
二、补贴对象
具有我区户籍、持有二代残疾证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
三、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发放重度残疾人就业补贴50元。
四、审批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享受重度残疾人就业补贴时,需申请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到村委、社区居委残协填写《重度残疾人就业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本人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重度残疾人可随时向村(社区)残协提出补贴申请。
(二)村委、社区居委残协初审。
村(社区)残协对申请人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并在《重度残疾人就业补贴申请审批表》上填写意见,连同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等材料报乡镇(街道)残联审核。
(三)乡镇(街道)残联审核。
乡镇(街道)残联在收到申报材料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任务,并在《重度残疾人就业补贴申请审批表》上填写意见,汇总后连同花名册(电子表格)等材料一并报区残联。
(四)区残联审批。
区残联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调查和审批。对符合发放条件的,在《重度残疾人就业补贴申请审批表》上填写意见,将其列入补贴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五、资金筹集、管理及发放
(一)资金筹集管理。
重度残疾人就业补贴所需资金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列支。区财政局负责此项资金的预算和管理工作。
(二)资金发放。
重度残疾人就业补贴发放由区财政局统一拨付至乡镇(街道)残联,由乡镇(街道)残联实行社会化发放。重度残疾人就业补贴一年发放一次(每年12月份发放该年度11月底之前就业补贴,通过代发银行直接存入申请人银行帐户。
六、责任分工
(一)区残联负责做好重度残疾人的认定、审批管理、汇总统计、定时上报等工作,并对重度残疾人就业补贴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完善进入和退出机制。
(二)重度残疾人就业补贴对象实行区、乡镇(街道)残联两级档案管理,做到一户一档;区残联要建立重度残疾人就业补贴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库。
(三)区、镇(街道)残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度残疾人就业补贴对象的确定和补贴管理工作。村(社区)残协受区残联、乡镇(街道)残联委托,承担重度残疾人就业补贴发放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区财政局负责就业补贴资金的管理和拨付,并参与督导检查;区审计局负责对就业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参与督导检查。
(五)区财政局、残联等有关部门要建立实施就业补贴的评估、督导和考核机制,及时掌握各乡镇(街道)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并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做到严格把关,应补尽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政策执行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发现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截留、挪用补助经费的,责令其退还;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信息来源:唐山市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