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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石家庄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来源:石家庄市残联 时间:2017-06-05 15:03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残联的有力指导下,市残联紧紧围绕加快推进残疾人同步小康进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权益保障制度,有力推动了残疾人事业持续发展。

    一、康复

    2016年,通过实施精准康复服务,12965名残疾儿童及持证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其中,视力残疾人1296名,听力残疾人803名,肢体残疾人7539名,智力残疾人1623名,精神残疾人1704名。全年有2138名0-6岁残疾儿童得到基本康复服务,有4909人次得到盲杖、助视器、假肢、矫形器、人工耳蜗、助听器等各类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在接受精准康复服务的1296名视力残疾人中,有447名盲人得到白内障复明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定向行走及支持性服务,849名低视力残疾人得到辅助器具适配及视功能训练服务。接受精准康复服务的803名听力残疾人中,216名0-6岁残疾儿童得到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助听器适配、听觉言语功能训练及家长支持性服务,162名7-17岁残疾儿童得到辅助器具适配及家长支持性服务,425名成年残疾人得到辅助器具适配及适应性训练服务。接受精准康复服务的7539名肢体残疾人中,有512名0-6岁残疾儿童得到矫治手术、辅助器具适配、运动及适应训练、家长支持性服务,有7027名7-17岁残疾儿童及成年残疾人得到辅助器具适配、康复治疗及训练、重度残疾人支持性服务。接受精准康复服务的1623名智力残疾人中,有1137名0-6岁残疾儿童、486名7-17岁残疾儿童及成人得到认知及适应训练、支持性服务。接受精准康复服务的1704名精神残疾人中,有267名0-6岁孤独症儿童及46名7-17岁孤独症儿童得到沟通及适应训练、支持性服务,1391名成年精神残疾人得到精神疾病治疗、精神障碍作业疗法训练及支持性服务。

    截至2016年底,共有残疾人康复机构49个,其中,残联办康复机构8个。康复机构在岗人员达2477人。其中,管理人员321人,业务人员1807人,其他人员349人。

8个市辖区和13个县(市)开展社区康复工作,配备4848名社区康复协调员,为1.3万人次提供社区康复服务。

    二、教育就业

实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为60人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享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供资助。

有特殊教育普通高中班(部)1个,在校生120人,其中聋生90人,盲生30人。2016年有39名残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

105名残疾青壮年文盲接受了扫盲教育。

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153名、盲人医疗按摩人员176名;保健按摩机构达到75个,医疗按摩机构达到6个;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中,有5人通过医疗按摩人员中级职称评审。

    三、扶贫开发

    2016年,残疾人扶贫开发成效显著,贫困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贫困残疾人得到有效扶持,其中668人通过扶贫开发实际脱贫;接受实用技术培训的残疾人达到1884人次。

    康复扶贫贴息贷款扶持87名农村残疾人,残疾人扶贫基地达到30个,安置404名残疾人就业,扶持带动431名残疾人户。

    四、社会保障

    截至2016年底,城乡残疾居民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3.5万名,参保率79.4%,60岁以下的参保残疾人中有2.7万名重度残疾人,其中2.4万名得到了政府的参保扶助,代缴养老保险费比例达到90.4%。有2万余名非重度残疾人也享受了全额或部分代缴养老保险费的优惠政策。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数达到5.8万人。

    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稳步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达到41个,共为2325名残疾人提供了托养服务。其中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9个;日间照料机构14个;综合性托养服务机构18个。接受居家服务的残疾人达到451人。1名托养服务管理和服务人员接受了国家级专业培训。

    五、宣传文化

    2016年,共有市级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1个、电视手语栏目1个,刊播公益广告4个。

   截至2016年底,市级公共图书馆设立盲文及盲文有声读物阅览室1个,县级公共图书馆设立盲文及盲文有声读物阅览室3个,共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69场次;市残联共举办残疾人文化艺术类的比赛及展览3次,有1个市级残疾人艺术团。

    六、维权

2016年,制定或修改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规范性文件县级1件。县级以上人大进行《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3次;政协进行视察和专题调研4次。

截至2016年底,成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构20个,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20个,办理案件57件。

残疾人参政议政工作稳步开展,各地残联协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议案、建议、提案2件,办理议案、建议、提案2件。

无障碍建设法规、标准进一步完善。开展无障碍建设检查3次,无障碍培训23人次。

各级残联共处理残疾人群众来信51件,接待残疾人群众来访694人次。

    七、组织建设

2016年,市县乡共建立残联283个,1个市级残联,21个县(市、区)残联,261个乡镇(街道)残联;已建社区(村)残协4644个。

市县乡残联实有人员达602人,乡镇(街道)、村(社区)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总计4917名。市级残联配备了残疾人领导干部1人,县级残联配备了残疾人干部21人。

共建立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110个,其中市级专门协会已建5个,县级专门协会已建105个。助残社会组织共有15个。

    八、服务设施

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得到全面发展。截至2016年底,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17个,总建设规模28994平方米,总投资7074万元;已竣工并投入使用1个市级残疾人康复设施,总建设规模5778平方米,总投资1599万元;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6个,总建设规模8050平方米,总投资1071万元。

    九、信息化

截至2016年底,1个市、2个县级残联开通网站。市本级网站当年发稿7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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