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北省残联2013年组联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3-02-16 10:51
冀残联〔2013〕13号
关于印发河北省残联2013年组联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设区市残联:
《河北省残联2013年组联工作要点》已经省残联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三年二月一日
河北省残联2013年组联工作要点
2013年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要以残疾人组织建设“强基育人”工程为抓手,以换届工作和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为重点,全面加强残疾人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城乡社区、村残疾人组织建设由“有”向“好”转变,推进残疾人协会工作创新,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认真做好地方残联换届工作,圆满完成换届工作任务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两办”印发的《关于各地残疾人联合会召开第六次代表大会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组织部、省残联《关于在地方残疾人联合会换届中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的通知》(冀残联字〔2012〕207号)精神,设区市制定出台相应的贯彻落实措施和意见。
(二)以换届为契机,加强残疾人工作干部队伍建设。设区市残联领导班子中至少要配备1名残疾人领导干部,机关中残疾人干部的比例力争达到15%以上;县(市、区)残联领导班子中要有1/5以上配备残疾人领导干部,机关或事业单位中至少配有1名残疾人干部。
(三)加强督导,深入开展调研,及时准确掌握各级残联换届工作总体情况,推动各级残联换届工作如期完成。省着重对市级残联换届工作给予指导,圆满完成换届工作。
二、以农村、社区为重点,扎实推进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
(四)继续实施“强基育人”工程,推动基层残疾人工作转型升级。要严格按照中残联“强基育人”工程评估标准,进行对照检查,查找问题不足,加快完善改进,巩固达标成果,切实提高达标水平和质量。省对已达到评估标准的市、县(市、区)进行检查。
(五)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残联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及落实人员待遇的通知》(冀残联字〔2012〕201号),切实解决好专职委员岗位设置、待遇报酬和评价考核激励机制问题,加强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提高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水平和质量,保障残疾人专职委员待遇落实。
(六)认真贯彻落实省《乡(镇、街道)、城市社区(村)残疾人专职委员管理办法》,积极推进“三纳入”工作,即:将乡(镇、街道)、城市社区专职委员纳入政府公益岗位;将残疾人专职委员纳入社区(村)管理体系;将残协工作有关职责纳入社区(村)工作范围,统一进行管理。继续抓好城乡社区、村残疾人工作试点,每个设区市至少抓好一个社区和一个村作为试点。开展专职委员实名制统计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乡(镇、街道)、社区(村)残疾人专职委员基本信息电子档案。按照培训计划,搞好对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培训。
三、认真履行协管职责,加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建设
(七)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根据中央7号文件和中组部组通字〔2002〕38号文件以及省委组织部、省残联冀残联字〔2012〕207号文件要求,各级残联要认真履行双重管理协管职责,协助组织部门加强对下一级残联领导班子的管理,配好配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纳入党政干部考核监督范围,使残疾人工作真正成为党委政府工作的一部分。
(八)加强残疾人后备干部的培养与选拔。要按照中国残联党组〔2011〕5号文件和省残联党组〔2011〕13号文件要求,加强对后备干部的储备、选拔、培训及培养工作。省、市、县残联要健全完善信息准确、更新及时的优秀残疾人干部及后备干部数据库。
四、深入开展志愿助残服务,推动志愿助残工作蓬勃发展
(九)加强机构建设。市、县(市、区)要建立健全由文明办、教育、卫生、民政、团委等部门联合组成的志愿者助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在助残行动中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作用。要健全完善基层网络,县(市、区)要建立志愿者助残联络总站,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建立志愿者联络站(点)。
(十)完善制度建设,着力构建志愿助残服务工作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助残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志愿助残工作,使志愿助残服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十一)抓好志愿助残队伍建设。各设区市要依托省志愿者网络注册及管理信息平台,完成志愿者注册任务及网络志愿者实名制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助残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供需对接等工作。
(十二)开展志愿助残活动。将志愿助残融入“学雷锋”、“三关爱”志愿服务大局,深入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阳光行动”。
(十三)加强志愿助残工作的督导。要大力推出志愿助残典型,交流志愿助残经验,建立激励机制。
五、围绕中心任务,进一步活跃专门协会工作
(十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工作。充分履行“代表、服务、维权”职能,融入大局、配合大局、服务大局。围绕“十项助残工程”和残联中心任务,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推进残联重点工作的开展。
(十五)完善专门协会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会议制度、联系制度、调研制度。
(十六)发挥各专门协会的主观能动性,将“创先争优”和推动专门协会发展有机结合,着力三项建设(素质建设、能力建设、制度建设),将专门协会建设成为“三型”组织(学习文化型、服务能力型、创新活力型)。
六、加强残疾人证管理,加快推进残疾人证核发工作。
(十七)学习贯彻《残疾人证管理工作手册》等有关文件,严格办证标准、政策和程序。加强办证保密及责任教育,新任主管领导、新任办证员未签订保密协议和责任承诺书的,要及时签订。
(十八)加快发证进度,以各设区市残疾人摸底人数为基础,对持有第一代残疾人证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和60岁以上残疾人换发证要简化办证程序,力争发证率达到35%。
(十九)认真贯彻省残联、省卫生厅和省财政厅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第二代残疾人证换发证残疾评定工作的通知》(冀残联字〔2009〕40号),对贫困残疾人办证中所需费用给予减免或补助。对行动不便的重度残疾人,实行上门服务。
七、加强干部培训,推进残联系统干部队伍建设
(二十)继续利用《河北省残联工作人员和基层专职委员培训教程》重点加强残疾人干部和基层专职委员的培训。各设区市要有计划对专职委员进行轮训,通过轮训资质考核,由县级残联发放上岗资格证。
(二十一)各级残联换届完成后,对新任理事长和新调入干部组织培训,尽快提高残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八、做好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二十二)领导重视,有专人负责,确保对每年度上报的统计快报、年报、台帐按要求及时、准确、翔实上报。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全省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系统数据库,实现数据库每年更新。
附:1.河北省2013年度各设区市及县(市、区)残联换届工作任务计划表
2.河北省2013年乡镇、街道专职委员待遇落实情况任务计划表
3.河北省2013年城市社区、村专职委员待遇落实情况任务计划表
4.河北省2013年度各设区市核发残疾人证工作任务计划表
5.河北省2013年度设区市残疾人干部配备工作任务计划表
6.河北省2013年度各设区市志愿者工作任务计划表
7.河北省2013年设区市及县(市、区)残联专门协会换届工作任务计划表
点击下载附件:关于印发河北省残联2013年组联工作要点的通知.doc